附件四:
英山县政府采购2016年度协议供应商资格认定采购项目
(成交)“财产保险类”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60318-014
英山县政府采购2016年度协议供应商资格认定采购项目“财产保险类”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6011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该项目于 2016 年 5 月 25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收到评审报告,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英山县政府采购2016年度协议供应商资格认定采购项目“财产保险类”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 类别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负责人 | 投标报价 (综合优惠率)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财产保险服务类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山支公司 | 李友清 | 车险51.53% 其他财产险30 % | 湖北省英山县毕升大道南路1号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山支公司 | 张春红 | 车险36% 其他财产险30 % |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3号 |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冈中心支公司 | 佘三年 | 车险56.65 % 其他财产险40 % | 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司法局对面 |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山支公司 | 毛小红 | 车险40% 其他财产险40 % | 英山县温泉镇白石坳村英浠公路(县教育局旁) |
服务期限: 2016年度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 5 人组成,为 余舜、 张向阳、金本威、汪淑英 蒋智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至 2016 年 6 月 3 日(北京时间)。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 何 丽 电话(传真): 0713-7016313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 邹正平 电话(传真): 0713-7015518
3.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 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购人: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6日
附件: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