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A包)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70707-039
英山县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7051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100.8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7 年 7月31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 2017年7月31日收到评审报告,于 2017 年7月31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上海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4299号6幢1楼125室
3、中标(成交)金额:403200元
4、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服务要求
|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合价 | 备注 |
| 1 |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 4.2万户 | 403200元 | / |
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17年11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5人组成,为 戴剑峰、林里、叶富民、孟桂菊、段保华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英山县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
地 址: 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8号
联系人:段保华 电 话: 13971727183
2、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
联 系 人:刘圣职 电话:13597576567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 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电 话: 0713-706313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 系 人: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购人:英山县农村财政和经营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