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61116-060
英山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5051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18万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16年12月8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2016年12月8日收到评审报告,于2016年12月9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英山县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武汉广联三山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武汉东湖开发区东信路SBI创业街1-3-908
3、中标(成交)金额:172000.00元
4、服务内容: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二期工程”监理,包含前端A类高清治安监控点、中心设备机房建设、系统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全过程监理。
5、质量目标:合格。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5人组成,为陈全国、程松、付攀、王胜义、科远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16年12月9日至2016年 12月19日(北京时间)。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英山县公安局
地址:英山县毕昇大道
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1898675268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温泉镇专家公寓院内二楼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713-7017808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 何 丽 电话(传真):0713-706313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 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购人:英山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