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审讯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61207-069
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审讯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经湖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鄂财采认【2016】-29925号文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 39万元,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磋商,划分 1 个合同包。该项目于 2016年 12月 20 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 2016年 12 月 21日收到评审报告,于 2016 年 12月 21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英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审讯相关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武汉巨博科技有限公司 。
2、中标(成交)人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永丰乡龙阳村汉城村南国明珠第26幢1单元10层1002号。
3、中标(成交)金额: 379000.00 。
4、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服务要求:高清便捷式审讯主机,型号规格TC-H802BIX-I-BP,数量3;全自动光盘印刷刻录机、型号规格TC-H605-P,数量2;质量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以上。
5、完成期限: 10日历天。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3人组成,为 袁超、程松、陈全国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16 年 12月 21 日至 2016 年 12月 29日(北京时间)。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英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57号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1388643748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金石北路专家公寓院内二楼
联系人: 胡建鹏 电话(传真): 0713-7017808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 何 丽 电话(传真):0713-706313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 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 购 人:英山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2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