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洪水位计算及排污口论证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20180111-004
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洪水位计算及排污口论证服务采购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YSCG20180013号文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86万元,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该项目于2018年1月25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评审报告,于2018年1月26日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英山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洪水位计算及排污口论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湖北省黄冈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2、中标(成交)人地址: 黄冈市宝塔大道18号
3、中标(成交)金额:总价: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4、编制周期:20日历天
5、服务内容: 县域10个污水厂排污口论证及其位置洪水位计算,提供正式成果报告,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磋商小组有 3人组成,为 杨霞、郭泓江、张峰。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北京时间)。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1、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2、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详见本公告附件。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东门街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13636097109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 徐淼 电话(传真): 0713-7015518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联系人: 龙 平 电话(传真): 0713-706313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县工行院内)
联系人: 何 畔 电话(传真): 0713-7015616
采购人:英山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局(盖章)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1月26日
附件:竞争性磋商文件